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02:37:39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全省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促进文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1年度吉林省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陈卫东
电 话:0431-85614189
邮 箱:25559848@qq.com
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15日
2021年度吉林省文旅行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全省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促进文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536”信用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信用基础保障方面
1.建立健全信用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机制,加大在行政许可中的信用档案录入和行政处罚环节中的信用惩罚力度,充分发挥黑名单信息和联合惩戒在政务信息、主流媒体公布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使失信代价高昂,从而达到减少企业失信行为的目的。
2.推动不同监管系统、平台间数据的联系与同步,实现数据共享,增强数据的有效性与实效性,避免重复做功,口径不一。
二、信用监管效能方面
1.推动信用承诺在事前监管中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2.推动事中监管环节的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归集,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推动事后监管中黑名单制度的落实,严格依据国家和省文旅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将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效果。
4.推动文旅市场分级分类监管与信用监管系统的筹建工作,努力实现信用档案、信用承诺、信用建设、信用联合惩戒、信用服务平台、信用宣传全覆盖目标。
三、信用应用方面
充分融入并拓展吉林“信易+”功能,特别是充分发挥“信易游”积极作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本地区的个人信用分,供景区经营单位为游客提供分类分级旅游服务时参考使用。景区经营单位的管理模式将得到优化,旅游环境将更加有序,有效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实现“信用越好,旅游越容易”服务目标。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012/t20201215_7824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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